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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2月15日法制處新聞稿

台南市政府於今天遞狀,再代受災戶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避免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四名股東、主任技師、營造商負責人等脫產。由於此次假扣押係以受災戶內有親人罹難者為主,因此必需注意委任人是否為罹難者的父、母、子女、配偶,或是依法有權繼承權的人,因此扣除重復委任及無權委任者,計有受災戶93人委任,再加計單純屋損者之請求,最後總計聲請假扣押金額約為二億七千萬。而法制處同仁仍在繼續徵詢受災戶委任市政府聲請假扣押的意願,做最後的追加補狀。

另外,本府第一波聲請假扣押三千萬元部份,亦於今日下午完成提存擔保金及執行費用74萬餘元,並向法院遞狀聲請假扣押執行。現已在執行處執行中,預料可阻止債務人脫產行為,以保障受災戶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