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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施工中之建築物結構安全 工務局要求建築工地送自主檢核

內文:
0206美濃地震,台南市建築物及相關附屬設施倒塌、損壞嚴重,市府工務局除關注現有建築物之安危,對於建築工地也不敢掉以輕心;為確保施工中之建築物結構安全,要求承造人及監造人填具臺南市地震災害後工程設施檢核表,送至工務局備查。
依「臺南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第27點規定,經中央氣象局發布本市內發生震度四級以上地震,五層樓以上建築工地,應由承造人及監造人填具臺南市地震災害後工程設施檢核表,並送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備查。
工務局表示,台南市於2月6日凌晨發生芮氏規模6.4級震度之地震,為確保施工中之建築物結構安全,特別要求施工中五層樓以上建築工地,應由監造建築師、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負責人負責工地內之已澆置混凝土、模板支撐、已完成之結構體、鋼構工程、塔式吊車、施工架、鄰時支撐或構台等項目進行損害項目檢核,並評估後續補強、敲除重作或請專業團體協助檢測之後續處置,以維安全。


發稿人: 工務局建築管理科 郭金昇 電話:06-299111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