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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地震受災戶重建、購置、修繕利息優惠補貼3月中旬受理申辦

本市因105年2月6日地震災害,致民宅多處毀損甚至倒塌,為協助受災戶解決災後重整家園,本局於第一時間即洽內政部營建署提供重建、購置、修繕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利息補貼方案並獲營建署允諾辦理,惟目前仍尚需提報行政院核準,請本次受災戶於3月中旬後洽各公股銀行辦理,提供利息補貼說明如下:
(一) 購置或重建住宅利息補貼
(1) 優惠利率:按郵儲2年期定存利率減0.533%計息。
(2) 貸款條件:最高3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
(二) 修繕住宅利息補貼
(1) 優惠利率:按郵儲2年期定存利率減0.533%計息。
(2) 貸款條件:最高1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15年。
本次優惠利率貸款之詳細適用對象、程序、文件格式、補貼標準及撥款等,將俟營建署報核後會商相關單位訂定辦理,為避免民眾白跑一趟,前往各公股銀行辦理前請先電洽銀行確認。

備註:利息補貼方案如有異動,以中央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