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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積極協助0206震災災民一個月重建生活秩序成果

台南市政府今(8)日上午召開0206震災市府處置作為成果及善後措施計劃記者會,市長賴清德向社會大眾說明0206震災災民一個月重建生活秩序之成果,提出「同理心、多面向照顧、專案列管、公開透明」災後四大重建原則,以及民房復建、土壤液化示範區、老屋健檢計畫等作為,展現台南市政府處理後續重建工程的堅定態度。

賴市長表示,「將所有災民當作是自己的家人」、「用同理心來照顧他們日後的生活」,是災後重建的首要原則。在震災發生第一週我們全力以赴搶救人命及搜尋大體,對已產生公共安全房屋進行緊急拆除作業,並對於受災戶進行臨時安置及慰問,發放慰問金及救助金。嗣後第二週開始協助罹難者家屬辦理後事、舉辦各種宗教儀式、對家屬及傷者進行撫慰與心靈重建,並在2月27日為所有罹難者舉辦聯合奠祭與追思會。從多個面向來照顧受災戶,是重建的第二個原則。

第三個原則是「專案列管」,為協助受災市民儘速恢復正常生活,自2月15日震災聯合服務中心提供受災市民各項服務外,也召開3次「土壤液化地區復原及因應行動會議」、成立「重建復原小組」由賴市長親自主持,已召開1次規劃會議及2次正式會議。就土壤液化嚴重的區域專案列管,例如安南區、北區、中西區、新市區;就受地震衝擊嚴重的區域專案列管,例如永康區、關廟區、仁德區、玉井區,清楚掌握各區災損狀況並協助修復。又為妥善運用各界捐款,將成立捐款專戶管理與監督委員會,展開復原與重建工作,把錢花在刀口上,也會向社會大眾報告進度,達到「公開透明」的原則。

賴市長說明,目前涉及公共安全之危險建築大致已經拆除完成(已拆除10件,拆除中1件),等候中央勘查、尚未拆除的有山上區公所、南化區公所、南化公有市場等3件。

有關紅、黃單危險建築修復拆除補助,依「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手冊」單價核實計算,凡經四大公會第二階段損壞評估採修復者,補助修復費用50%,最高100萬元;需拆除者,則依「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單價核實計算,補助拆除費用50%,最高150萬元。市長特別說明,因善款捐輸踴躍,市府評估後決定以最高補助比例上限,亦即50%,補助民宅修復及拆除費用。

至於已貼紅、黃單之建築物復建工作,將進入第二階段「損壞評估」作業,已貼單之建築物可逕行委託建築、土木、結構技師等公會辦理損壞評估,作為後續危險建築物之拆除、修繕、補強之辦理參考,該項經費也會由市府善款支應。

有關土壤液化後續議題,賴市長指出,市府已經召開3次「土壤液化地區復原及因應行動會議」,定期檢討臺南市土壤液化問題,並委請成功大學研擬「土壤液化示範區」計畫,製作高精度土壤液化潛勢圖(1/25000改成1/3000精度)、增加既有建築物抗土壤液化能力。此外,順應行政院長張善政指示,由台南市率先作為土壤液化改善的示範區域,未來作為全國改善的標準或參考。而未來在土壤液化房舍的強化或重建部份,市長也允諾會以善款協助。

至於老屋健檢部分,市府將就88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之1,761棟6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先以善款進行詳評,老屋健檢費用每件6,000元,費用由中央補助200件,其餘1,561件由市府統一支應,未來再配合中央的整體政策及補助經費持續辦理。

以下分別臚列震災一個月來的各項工作內容如下:
一、台南市政府除對於罹難者提供殮葬事宜免費的服務外,也對於受災民眾後續提供各項協助,於2月14日成立「0206震災聯合服務中心」,共有社會局、民政局、都發局等11個局處、國稅局、監理站及永康區公所等16個單一窗口,提供15個扶助面向、22項服務內容,受理受災市民申請各項救助金、房屋租金補助、換發相關證明文件、房屋、車輛毀損之稅捐減免等攸關個人權益之保障,並設有法律諮詢、後續法律扶助窗口協助受災戶追償及訴訟事宜,提供受災民眾最快速最貼心的服務。截至3月6日止累積服務民眾共3,434位,各項服務總計3,828人次。

二、受災市民的安置:因地震而暫無房屋居住之市民,市府進行緊急及臨時安置作業,感謝包括大億麗緻、香格里拉、長榮等大飯店及民宿的大力支援,協助安置。第一時間由社會局收容安置的民眾共計有202位。自3月9日起全數搬遷至租屋或依親回歸正常生活。第一時間受傷者送往本市12家醫院救治,截至3月7日因震災曾住院的501位受傷者已有494位已出院,尚有7位民眾尚在醫院接受治療,均無生命危險。

三、慰問金的發放情形:市府在災害發生後即公布因地震而往生者,每一位發放200萬的慰問金(截至上週已發放1億3,500萬元),加上中央與地方法定的100萬救助金,總計每一位罹難者發放300萬的慰問及救助金,目前已發放7成。另外市府也宣布重傷的災民發給50萬元的慰問金、輕傷者20萬元,目前業已發放6成。受傷災民出院後回診所需醫療費用,除健保支付外,全部自付額均由市府善款支應,例如特殊衛材、健保不給付項目、後續門診追蹤等。其次每一受災戶及經緊急評估建築物被貼紅單並切結不居住者,均發給每戶10萬元慰問金(截至上週已發放3,840萬元),此部分已全數發放完畢。市府發放的慰問金全數由善款支應。至於依社會救助辦法規定符合安遷救助者(設籍並實際居住者),每人2萬元,每戶最多10萬元(截至上週已發放1,758萬元)。

四、罹難者房貸及學貸協助:市府從地震發生後就一直向中央爭取罹難者房貸及學貸免除清償責任。終於在3月4日金管會召開之「研商0206震災金融機構有關承受之協助措施會議」中決議,同意貸款人已死亡且其抵押物已滅失者,由銀行承受,不再追償;另外罹難者的就學貸款,則由亞洲台商總會的捐款指定用途負清償責任,即免除其繼承人之清償責任。

五、受災民眾就業協助:受災的勞工朋友,台南市政府協助災民暫繳勞保費及免滯納金有3件;臨時工就業,市府向中央爭取352個工作機會,第一波已媒合54位,近日即將上工;另外因震災無法營業而資遣員工之非自願性失業給付勞動部雲嘉南分署共受理4件。另外簡化勞、農、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快速核撥,共受理77件,已核撥49件。

六、受災學童就學扶助:本次受災學童計127名,其中25位學童罹難,已發放身故保險金各100萬及急難慰問金各2萬元。另經學校評估需生活扶助的79名學童,依個別狀況提供代收代辦費、助學金、急難慰問金並啟動教育儲蓄戶協助就學所需等協助,未來教育局及各校仍會以專案來追蹤各學童需求,隨時啟動教育儲蓄戶予以協助。至於未成年人且父母雙亡者,市府將依民法之相關規定請求法院決定監護人,並為其設置公益信託確保未來求學經費。

七、租屋補助及房屋重建貸款方面:受災民眾建築物受損不堪居住,市府提供租金補貼,經向中央積極爭取租屋補助最高額度每戶8人補助16,000元,為期二年,截至3月6日共有250戶申請,租金補助內政部營建署預計3月底撥款發放。
至於非房屋所有人之承租戶或未設籍之現住戶,市府考量其仍有租屋之需求決定給予6個月的租金補貼,此部分經費將自善款支應。另外市府在重建(350萬元,20年)、整建(150萬,15年)貸款爭取到0.702%低利貸款,目前申請戶計有141戶。

八、稅捐減免方面:受災戶依實際受災情形,申請減免綜合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目前共受理581件,核定198件、減免金額計436萬6,350元;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於災害發生後仍應課徵金額為42萬5,366元,已申請由中央補助以降低受災戶納稅負擔;另因災害發生致房屋毀損、車輛報廢及土地技術上無法利用,依法可減免金額合計為463萬3,458元。至於土地液化土地之地價稅減免得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之規定由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認定之。

九、維冠大樓拾得物領回情形:0206震災後,在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拆除現場拾得遺失物件,包含金飾、現金、車牌、身分證、存摺等相關物件分類記錄共485件,為讓失物早日物歸原主,大灣派出所提供家屬辨認,截至3月6日認領326件,新台幣119萬2,390元。

十、建築物毀損緊急評估及重建復原補助:震後建築物評估由台南市政府結合四大公會技師依據災害防救法授權訂定之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規定進行評估,通報時間自2月6日至2月19日止,總計評估5,387件,評估結果紅單250件、黃單329件,重建復原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請民眾針對紅、黃單再委託專業技師複評,並評估修繕費用,相關委託費用由市府善款支應。所須修繕費用依土木技師公會公告之鑑定費用標準核計,每一戶補助修繕金額的二分之一,最多補助100萬元整。經市府會同技師評估後應拆除的房屋,扣除維冠大樓、東區大智里生產市場建築、歸仁區幸福大樓及中西區文和街應聽取居民意見統一規劃外,其餘個別民宅之重建,參照台南市政府制定之「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之標準補助二分之一,最多補助150萬元。至於因地震致汽車毀損致不堪使用報廢者,每部補助5萬元、機車補助1萬元。

另外,媒體問及目前善款金額部份,社會局說明,截至昨(7)日下午6點止,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的基金帳戶為36億1,669萬元,其中並不包括鴻海集團捐給震災基金會的2億元善款,以及日本政府捐給紅十字會的120萬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