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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震災重建復原小組第四次會議

台南市政府昨(15)日下午召開「0206震災重建復原小組第四次會議」,由賴市長主持。針對0206震災建築物補助部份,賴市長作出四點裁示,並於今(16)日在市政會議透過直播向市民報告:

一、有關579戶紅黃單的受地震影響危險房屋,本府已於上週宣布,除維冠、東區大智里生產市場、歸仁幸福大樓及中西區文和街集合住宅外,啟動複評機制,由住戶委託4大技師公會進行「修復」或「拆除」之建議,並鑑定所需之金額,經評定進行修復者,補助鑑定評估金額之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經評定拆除者,參照市府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之標準補助50%,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工務局已於本週一致函所有所有權人,依上開機制處理復原及重建事宜。

二、鑑於維冠大樓的倒塌搶救人命及搜救大體的必要,在緊急時間內必須予以拆除,致住戶之房屋全部滅失,其情況與其他案例不同。惟基於善款來自各方的善心與愛心,其用途應以需要為前提,善款運用的目的應在協助住戶重建生活之必要需求,而非填補財產損失,故補助標準非齊頭式平等。經市府重建復原小組討論決議,維冠大樓所有權人,參照市府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之標準補助100%,但每一所有權人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東區大智里生產市場與歸仁幸福大樓因已拆除,參照市府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之標準每一所有權人補助50%,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四、中西區文和街集合住宅因建投公會已捐贈一千萬元協助重建,故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