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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運用善款加碼補助0206震災民眾四大保險費

為積極協助0206震災受災民眾,臺南市政府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合作,將主動運用善款代繳0206受災民眾本(106)年2月至7月之四大保險費,民眾不用再提出申請。

依據災害防救法,0206受災且符合法定救助條件之民眾,其勞保、農保、國保以及健保費已由中央補助105年2月至7月份之保費,但本府為積極協助0206震災受災民眾,另以善款延長補助四大保費之民眾自付額6個月(本年2月到7月)。且為減輕民眾申請補助之繁瑣作業,本府特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研商,補助的保費將由市府逕撥該局/署,民眾不用再提出申請,更不用擔心投保單位或身分異動。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醒,從3月開始雇主或民眾收到保單的自付額即為0元,民眾倘有疑問可逕洽投保單位(雇主)或社會局(電話:06-2995686)。

備註:法定救助條件係指依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領有死亡或重傷救助金、安遷救助金之家戶,其中安遷救助需於災害發生時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受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