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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8月25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19次會議」紀錄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8月25日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19次會議」,會議重點如下:

  1. 全國累計養豬場訪視2735場並輔導落實生物安全,於屠宰場加強豬隻健康檢查及化製場採樣。
  2. 東南亞食品商店為507家,至8/24稽查32家,其中有3家進行採樣並送驗3件有疑慮豬肉產品。
  3. 警政機關及各縣市查獲豬肉產品均採樣送畜衛所或非洲豬瘟初篩實驗室檢驗,至8/24累積送驗樣品數19件,檢測結果PCR陽性4件。
  4. 衛福部提供列表業者513家,已查核177家,衛生局另自行稽查相關業者96家,其中查獲2件疑似違規產品,1件現場封存並送檢驗,另1件待行政程序辦理。
  5. 環保署與地方環保機關進行全國676場廚餘養豬場稽查,均未發現養豬場有未依規定高溫蒸煮廚餘之違法情事,並逐一張貼合法廚餘養豬場樣張,方便民眾辨識。
  6. 各地方環保機關與清潔隊於8/25完成移除擺設於路邊或電線桿旁之廚餘桶,避免造成防疫破口。
  7. 內政部移民署於跨國婚姻媒體、新住民文化課程、服務列車等,利用媒介加強宣導勿購買疫區豬肉製品。
  8. 各地方防疫機關提問及建議:

(1)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建議新住民所持有生肉通報案件應有一套完整流程,及郵寄肉品源頭邊境加強管理。

(2)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建議制訂裁罰基準,全國罰則一致。

(3)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建議其他高風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關務署應增加稽查,從源頭防範。

(4)高雄市農業局提問查獲不明肉品,所有種類應皆送驗,或僅豬肉及豬肉製品送驗。

(5)臺南市農業局提問是否應加強養豬場廚餘戶豬隻採血送驗,若檢驗結果為陽性爾後的流程應如何處置;東南亞食品商店廚餘是否應該特別管理,勿進入養豬場廚餘戶,及豬肉產品是否應集中管理,以免隨意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