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2次會議,會議重點報告如下:
一、主席裁示:
1、請關務署及海巡署等針對快遞、郵包及船艦等應加強邊境查緝。
2、請關務署針對國際快遞郵包進行高風險地區分流及加強查驗,採百分之百X光檢查。
3、請食藥署與中央畜產會針對販售東南亞食品之高風險列管商店進行全面查核。另由食安辦公室對一般商店進行聯合稽查。
4、請各縣市政府針對飼養199頭以下養豬場,於一個月內須全面查核是否違法使用廚餘;對已有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牧場亦全面查核是否按照規定蒸煮。
5、請勞動部及移民署透過多管道(LINE、臉書、宣導單等)向新移民、外籍移工加強宣導不可寄送違規含肉製品,以免受罰。
二、後續辦理事項
1、針對本市飼養199頭以下養豬場(182場)有無違法使用廚餘餵養之查核,將由畜產科與動保處共同前往稽查,並於1月26日前完成。
2 、111年1月5日已發布新聞稿宣導「春節將至,動保處籲勿自海外攜帶或網購肉類製品」之新聞稿。。
3、持續對本市養豬場加強防疫輔導及查核工作,防範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