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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期間服務機關照常上班,居住地停止上班,員工出勤處理方式

(永華市政中心發佈)
臺南市政府於今(24)日上午5時宣布照常上班上課,公教員工如居住地為高雄市或嘉義縣市等停止上班、停止上課之地區,請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向服務機關申請核予停止辦公登記;至於私人企業員工如有上述情形依勞委會解釋可不用上班,若遇雇主不當處分,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發稿人: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羅儒廷2989119#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