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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1次指揮官工作會報紀錄

鳳凰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1次指揮官工作會報紀錄
壹、 時間:103 年 9月20 日11時40分
貳、 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參、 主持人:賴市長清德
肆、 報告事項:略
伍、 市長裁示:
一、 依據中央氣象局於19日上午發布鳳凰颱風海上警報,同日晚上20時30分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但颱風移動速度緩慢近乎滯留,颱風動向由原本推估今日白天延後到今日午後或傍晚才會真正影響,但我們需戒慎恐懼,多一分準備,少一分損失,請同仁保持最高警戒,應先做好防範工作,絕不能輕忽。
二、 請水利局及各相關機關針對0812大豪雨本市有淹水的地區及整備工作尚未完成的地區,利用下午時段,加強做好緊急性措施,讓傷害降到最低。
三、 請消防局加強巡視本市各沿海地區,尤其目前天氣晴朗,黃金海岸等景點可能會有許多遊客觀潮,提醒遊客注意安全。
四、 據成大防災研究中心氣象情資研判,目前降雨量不大,但降雨量有可能集中在今(20)午夜至明(21)晨,須特別留意山區,請相關編組單位加強戒備。
五、 請民政局提醒各區區長,應趁目前天氣晴朗巡視轄區內易淹水地區及做好防風防颱準備措施。
六、 請各單位查明今明二日是否有辦理相關活動,活動時須特別注意安全,必要時評估是否延期並將活動資訊於災害應變告示網及早揭露,讓市民知悉。
七、 因本市有許多古蹟,文化局應列入第一階段進駐災害應變中心編組單位,請通報辦理。
八、 請研考會於下次工作會報時彙整報告今(20)日1999市民服務專線受理民眾陳情反映案件情形。
九、 請新聞處加強監看電視新聞畫面,不符實際狀況的畫面,請即刻通知電視台,並透過跑馬燈方式來提醒民眾,使民眾第一時間掌握正確訊息。
十、 請各局處進駐人員應隨時掌握業務主管訊息及處置作為,同時於災害應變告示網公布。
十一、 請各局處進駐災害應變中心人員應掌握所有狀況而非著重於自己局處,需做好橫向聯繫及訊息同步給相關主管單位,才能發揮災害應變中心之功能。
十二、 預定今日下午5時召開第1次幕僚工作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