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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本市養禽業者配合水禽屠宰場進場須「水禽健康證明書」之政策。

一、18日零時起進入屠宰場之水禽須檢附健康證明書之規定,有關健康證明書之開立,由畜牧場特約獸醫師、執業獸醫師及公務獸醫師,需檢視動物外觀無臨床症狀後簽發之,並以特約獸醫師列為優先。
二、惟目前本市公務獸醫師全力投入禽流感疫情控制禽隻撲殺作業,暫無法至現場進行檢視,請本市水禽業者逕向自家場簽約之特約獸醫師開立,以符合進屠宰廠之規定。對於畜牧場特約獸醫師之簽訂事宜,請洽本市農業局畜產科。
三、國內家禽屠宰場均由專業獸醫師進行屠前及屠後檢查,消費者可安心選購經政府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肉品,消費者購買禽類製品經煮熟後皆可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