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華市政中心發佈)
台南市長賴清德今(15)日出席中央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報,行政院毛治國院長透過視訊同步和台南及高雄開會,並另由行政院張善政副院長主持會議,與中央各部會代表共同討論登革熱防治工作。
賴市長發言表示,台南在中央支持之下,會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進行防治工作;也呼籲台南市民能更加投入登革熱防治作為,藉此達到中央、地方、民眾三合一共同合作的目標,早日控制登革熱疫情。目前市府防疫工作有三大目標,第一、讓今年的疫情能夠迅速得到控制;第二、希望藉由這次的防治工作讓台南成為更加整潔的城市;第三、因今年疫情比往年更為嚴峻,希望透過今年各種防治經驗,在未來能作南部各縣市防治登革熱之參考。
基於上述三大目標,賴市長請求中央協助以下事項,並獲得張副院長裁示請中央各單位協處:
一、邀請研究病媒蚊防治專家學者來到台南實地考察,分析病媒蚊生態的改變並提供後續防治之道。
二、感謝中央協助解決化學防治的人力問題,並希望中央能定期作化學防治的藥效評估。
三、有關後端醫療的部分,請醫療專家能到台南,給予台南各醫療院所的醫生正確登革熱防治觀念,這將對病人的照護或減少死亡率方面有極大助益。
四、請中央依傳染病防治第52條規定,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報導流行疫情緊急應變相關規定,以利傳播正確訊息,避免以訛傳訛,讓防疫更有績效。
賴市長另以書面請中央研究斑蚊的天敵防治的可行性、注意防疫物資的廠商有無囤積現象及請國軍增加人力(尤其是化學兵)的支援。
賴市長說明,在今日召開會議之前,中央與地方的合作已經非常密切,在毛院長的支持下,包括張副院長所主持跨部會的登革熱防治會議,不僅非常有效率解決台南的問題,也提供人力、物力上的協助。他感謝環保署魏國彥署長,上周返國後立即來到台南給予指導,並親至第一線慰問化學兵以及市府相關同仁;張子敬副署長亦到台南主持「清除子孓總動員、滅蚊大作戰」誓師大會。
衛福部林奏延次長召集台南及高雄各大醫院,召開「台南市、高雄市登革熱醫療整合機制協調會議」,會中不僅解決快篩的問題,也解決醫療資源如何整合及使用的問題,這對後端的醫療產生非常大的助益。此外,疾管署郭旭崧署長目前也長駐台南,在這段時間內,辛苦奔波於各大醫院及各個行政區,提供台南非常多的協助。賴市長一一表示感謝,強調中央與臺南密切配合,合作無間。
毛院長表示,目前東南亞和印度半島的登革熱疫情特別嚴峻,這對全球而言是非常大的挑戰;台灣氣候高溫多雨,今年的病毒除了第一型外,又多了第二型,增加防疫難度。依照目前的疫情發展,中央成立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即早控制疫情,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同處理。目前中央已經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援防疫,而國軍也已出動,透過跨部會整合支援人物力等。
毛院長進一步表示,中央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後必須進行以下事項:第一、針對疫區按照病例數與病媒蚊監控資訊,區分嚴重程度後進行防治工作,將焦點放在病源主要發生處;藉由防火牆概念,透過專業判斷劃設區域,對不同性質的區域,執行不同強度與力道的防疫作為,並調整投入的人物力,逐步控制疫情。
第二、中央相關部會與地方,應盤點防疫所需物資,並進行下階段防疫計畫,若有任何不足要設法滿足。至於戶內外噴藥人力,請地方政府提出需求,中央會配合統籌調度,視具體需要幅度提升人力,達到防疫工作最快速度與效率去執行。另關於醫療人力的部分,將擴大登革熱講習,除了台南、高雄、屏東外,其他縣市的相關預防工作也要全面進行。
第三、防治登革熱需要專業,希望大家尊重專業,衛福部與環保署應善用學者專家建議,成立專案性的諮詢組織。另由於登革熱可能會變成年度性的傳染病,故要不斷累積經驗,建立基本防疫資料,此部分需要專家學者的協助,進行專業性指導。此外,關於正確防疫知識及與民眾切身相關的問題,應用清楚簡單的表達,透過單一窗口讓民眾了解。
第四、對抗登革熱須由中央與地方,乃至於跨部會、跨領域的全面作戰,大家共同的敵人是病媒蚊,希望不要有打擊性的言論產生。防疫視同作戰,只要病例數沒有下降,戰役就還未結束,大家必須全力以赴作好相關工作。另外防治登革熱沒有特效藥,就是從周遭環境與衛生著手作起。
會中由衛福部報告中央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運作,指揮中心由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擔任指揮官,統籌中央與地方人物力,暫訂於每周五召開會議。指揮中心成立目的是為整合中央與地方防疫資源、統籌、協調與監督登革熱防治政策相關事務,迅速作為,以早日跨越登革熱流行疫情高峰,解除登革熱流行危機,保障民眾身體健康。
指揮中心任務在於:一、登革熱疫情監控資訊之研判、防疫應變政策之制定及其推動;二、登革熱防疫應變所需之資源、設備及相關機關人員等之統籌與整合;三、登革熱防疫應變所需之新聞發布、教育宣導、傳播媒體徵用、國際組織聯繫等緊急防疫必要措施;四、其他有關登革熱防治作業事項。
另指揮中心成立的特色在於:一、整合中央與地方防疫資源、統籌、協調與督導登革熱防治政策相關事務、迅速作為;二、得依指揮官指示,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報導疫情相關資訊(傳染病防治法第52條),另得徵用、調用公、私立場所或設備等指定之防疫物資(傳染病防治法第52、53、54條);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5、38條所定之罰鍰、停業,原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之,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
關於防疫措施與物資整備規劃部分,在病媒蚊監控與控制方面,除有專業的病媒蚊監測人力外,還會持續增購防疫物資;另會成立國家級病媒蚊監測與抗藥性鑑定中心,以及登革熱防治研究中心;亦將啟動病患分流與醫療院所整合機制,加速登革熱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