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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自來水公司及天然氣公司提供台南市0206震災受災戶減免方案

台電:
一、房屋毀損無法抄表之受災戶,已使用之當期電費免予計收。
二、受災戶已發行之電費,暫緩執行催繳及停電作業。
三、受災戶當期電費免計遲延繳付費用。
四、受災戶房屋毁損自行重建者,申請用電免予計收線路補助費。
五、受災戶停用期間免收底度費。
六、受災戶申請恢復供電,免收復電費及新建補助費。

自來水:
一、 房屋毀損之受災戶,已使用之當期水費免予計收。
二、 受災戶已發行之水費,暫緩執行催繳及停水作業。
三、 受災戶當期水費免計遲延繳付費用。
四、 受災戶房屋毁損自行重建者,申請用水免予計收外線工程 費及接水費。
五、 受災戶停水期間免收基本費。
六、 受災戶申請恢復供水,免收復水費或服務費。
七、 對已半倒以上不堪居住之受災用戶,台水公司會主動辦停用不開單。對一般用戶下期如有內線漏水突增情形,會辦理地下漏水減免水費。

天然氣:
一、房屋毀損之受災戶,免收2月份之基本費。
二、免收受災戶2月份正常使用之天然氣氣費。
三、對已半倒以上或不堪居住之受災用戶,免收當期之基本費及氣費。

有相關疑問可洽市府經濟發展局,電話:635-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