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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自由時報」今日報導非所有權人的承租房客租金補貼,「每月2萬」應屬誤植,市政府澄清說明

針對「自由時報」今日報導非所有權人的承租房客租金補貼,「每月2萬」應屬誤植,市政府澄清說明

對於非房屋所有人之承租戶或未設籍之現住戶,市府考量其仍有租屋之需求決定給予6個月的租金補貼,租金補貼比照所有權人標準,「每月2萬」應屬誤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