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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206震災受災戶建物滅失,所有權人辦理重建或重購,於入厝時,發放入厝禮金每戶12,000元」

依據本市0206震災復原重建小組第13次會議與本府○二○六地震災害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議,0206地震建物滅失而經拆除,原所有權人陸續重購、重建房屋,入厝時考量臺灣風俗民情,如有邀請市府前往參加,提供每戶入厝禮金新臺幣1萬2,000元,以表達祝賀之意。倘為租屋或修復補強不予發放。

申請方式:民眾於入厝時間前2週,聯繫協助重建之相關局處或區公所或主責社工或本局社會救助科(2991111轉分機8359沈小姐)以利安排登錄市府團隊行程,於入厝當日由市府代表發放,並由民眾簽具領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