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105 年9月30日 18時 30分
貳、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參、主持人:李秘書長孟諺
肆、報告事項:略
伍、秘書長裁示:
一、因降雨趨緩,本市0929豪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自9月30日20時起由二級一階開設轉換為三級開設,並由水利局繼續留守關注水情。
二、本市尚未退水路段請水利局持續列管,並於每日17時前將處置情形回報秘書長及災防辦公室。
三、本市封橋封路案件請工務局持續列管,並於每日17時前提供處置情形由水利局彙整後回報,若水利局已解除三級開設,則由工務局直接將處置情形回報秘書長及災防辦公室。
四、本市道路交通號誌未修復案件請交通局持續列管,並於每日17時前提供處置情形由水利局彙整後回報,若水利局已解除三級開設,則由交通局直接將處置情形回報秘書長及災防辦公室。
五、本市停電未復電部分,請水利局聯繫台灣電力公司掌握復電情形,並於每日17時前回報處置情形,若已解除三級開設仍有未復電部分,則移交給經發局接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