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106年8月15日21時45分
貳、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參、主持人:賴指揮官清德 紀錄:陳明辰
肆、報告事項:略
伍、指揮官裁示:
一、0815桃園大潭電廠跳電,造成臺灣部分區域造成停電,臺南也受到影響,本市18時至21時50分分四階段限電,總停電戶數62萬6,503戶,最早是在16時51分停電,正值下班時刻,本人立即指示警察局,派員至交通要道指揮,以維交通順暢,本次動用警察821名、義警43名,今警察局調查皆無因停電而造交通意外傷亡。
二、醫院、社福機構、安養中心和護理之家,因緊急發電機正常運作,今調查均無因停電造成異常。
三、南科廠商大廠不受停電影響,佔90%,小廠停電佔10%,但轄內12個工業區有受到停電影響,已恢復正常運作。
四、水利局污水處理廠,因置備緊急發電機運作正常,污水廠運轉正常運作。
五、本次停電後,消防局救災救護中心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遣消防分隊,受理電梯受困案件受理39件,協助脫困57人,協助3名靠維生器材系統市民順利送醫,轄內保全戶均查無異樣。
六、請各局處持續追蹤管轄業務後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