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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一次工作會報

  1. 今年編號第20號閃電颱風中央氣象局在上午5時30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將臺南市列入警戒區域,本市災害應變中心於6時即提升為一級開設,受颱風外圍影響,請各編組單位加強各項防颱整備工作。
  2. 請消防局、警察局及岸巡第11大隊,對沿海地區、岸際、堤防應加強勸離觀浪、戲水、垂釣之民眾,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對不聽勸導民眾,必要時應採取裁罰,對於登山活動,籲請民眾避免前往。
  3. 請工務局對轄區大型廣告招牌或施工圍籬等,應通報業者加強做好各項防颱措施綁牢固定,並通知鐵道局鐵路地下化工程施工廠商,務必加強車行地下道施工圍籬的安全維護措施,避免強風吹倒圍籬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
  4. 對於轄內在建工程有缺口破堤或圍堰之工程,請水利局及工務局利用颱風空檔期間派員巡查,加強做好相關緊急性措施,及維護工地安全,讓傷害降到最低。
  5. 對於農、漁業、二期稻作、椪柑等作物正收成期間,應加強防備,如因颱風受損,請農業局及各區公所,颱風過後應立即辦理作物受損查估。
  6. 對於相關雨水下水道及車行地下道是否有漂流物雜物阻塞影響正常功能、各抽水站運轉功能是否均正常運作、抽水站應備妥足夠之油料、水閘門是否能正常開啟關閉,請水利局派員巡查。
  7. 請教育局通報各級學校在颱風前應加強校園各項防颱整備,各級學校地下室有可能造成淹水之虞,事前應做好相關防範措施。周末假日颱風期間各級學校亦應派專人巡查校園,做好緊急應變處置。
  8. 對於沿海或地勢低窪較易淹水之地區,請區公所務必及早因應準備各項防颱措施如水閘門、防水擋板、砂包、物資準備等,同時加強山區、河、海邊等易生災害危險地區之管制勸離措施,請民政局、警察局通報所轄辦理。
  9. 依氣象分析,閃電颱風所帶來的威脅,降雨預報平地及山區都在50毫米以下,平均風力5-6級,隨著颱風入徑北移,中午過後風力逐漸轉強,陣風達8-9級,對行道樹、廣告看板要即時做好通報及採取必要的應變措施。
  10. 請環保局轉知所屬各區清潔隊,利用今天風雨空檔加強側溝清淤及防砂網落葉及落水口之雜物清除,颱風過後對於防治登革熱孳清工作,仍應持續進行。
  11. 本市所轄四草、下山、青山、北門、蚵寮等5個漁港漁船船員應於今(6)日下午4時前完成上岸避風,請農業局督促漁港所、區公所辦理。。
  12. 請新聞處對於閃電颱風動態,應利用市府Line官方帳號、社群網站、有線電視網等加強推播,呼籲市民加強住家周邊環境巡查及花盆或易掉落物等要固定避免掉落,家家戶戶事前做好防颱整備,才能降低傷害風險。


標籤:#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