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時間: 111 年 3 月 3 日 11 時
貳、 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參、 主持人: 指揮官 黃偉哲市長 紀錄: 薛玉玨
肆、 報告事項: 略
伍、 指揮官 裁示事項
一、 今 (3 )日 因興達電廠事故,影響全臺用電,臺南停電用戶達 36 萬多戶,目前恢復 21 萬多戶, 中午 為 用電尖峰,請台電盡速調度以恢復電量供應。
二、 因停電造成之交通號誌 需要指揮情形 、水利設施及電梯受困災情, 請各編組單位 持續處理, 請民政局通知各區公所災情查通報,消防局、警察局及交通局做好各項救災準備,請交通局即時監控各道路號誌。請警察局注意
轄區紅綠燈運轉情形,加強交通疏導。
三、 請經發 局及各編組機關將輪流停電情形公告於災害應變告示網 及 EMIC 回報 ,新聞處將停電訊息以 line 訊息等管道公告市民週知。
四、 後續請台電公司密切告知修復情況,災情隨時公告市民週知。
五、 請各編組單位各依權責注意停電後續災情,隨時與災害應變中心保持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