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三次工作會報會議紀錄 .
壹、時間:113 年 10 月 31 日 20 時 0 分 貳、 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參、 主持人:指揮官黃市長偉哲 記錄:蔡宗憲
肆、 報告單位:
一、災害防救辦公室業務報告、中央氣象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成大防 災研究中心氣象情資研判
二、各編組單位工作報告(水利局、工務局、環境保護局、民政局、農 業局、社會局、教育局、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農田水利 署嘉南管理處、自來水公司、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經濟部 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警察局、台灣電力公司)
伍、 指揮官裁示事項:
一、 因明(1)日風雨預報均未達停班停課標準,臺南市明(1)日正常 上班上課。
二、 日前市區已有發生多件路樹及廣告招牌災情,請工務局及各區 公所評估增加工班,加速災情應處、迅速恢復市容及交通順暢, 以維道路安全。另風雨過後有許多道路受沖刷產生坑洞,請工 務局及區公所加強巡查修復,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如有道路 中斷影響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搶修復電,請工務局協助恢復 道路交通。
三、 請教育局持續關注本市各級學校災損情形,另各局處亦應針對 權管園區全面巡檢,民政局應加強督導各區公所積極辦理環境 復原工作,各單位務必加速恢復市容整潔,確保市民安全無虞。
四、 針對部分地區尚有未完成搶修之道路、未恢復之電力等民生需 求事項,請加速搶修作業,讓民眾儘快恢復正常生活,並請救 災與工程人員在進行搶險搶修作業時,應注意自身安全。
五、 請各編組單位掌握各項災情處理結案情形,落實 EMIC 災情更 新填報作業,針對已搶修處理完成之案件確實將處理結果登錄 結案,未處理完成之案件亦請儘速完成。 陸、散會(20 時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