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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豪雨災害損失,可申請租稅減免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申請災害損失減免的稅目包括國稅局負責的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地方稅的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共8種稅。

 

該局指出,因颱風而有災害損失之民眾或企業,如受災損失達減免標準者,可在災害發生後於各稅目規定期限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災害損失。相關訊息可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站/服務園地/書表及範例下載/ 其他項下(http://bit.ly/2yYrzSs)下載申請書,此外,為方便受災戶申請,特別於全功能服務櫃檯增設「受理災害減免」服務單一窗口受理申請,若同時涉及國稅部分,該局亦會通報國稅局,請多加利用。

 

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


標籤:#租稅減免